2014年3月11日,2012级化工专业杨瑞星、刘海华、尚建宇、张涵等4名员工违反学校关于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与员工身份不符的活动,在员工中间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员工本人,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瑞星、刘海华、尚建宇、张涵等4名员工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