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页 >> 学工园地 >> 学工办 >> 资助工作 >> 资助文件 >> 正文
太阳成集团员工德、智、体综合评定办法
时间: 2010-09-04 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教育、管理、考核员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能力,更科学、准确地评价与考核员工,促进广老员工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通过综合评定把员工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化、数量化,从而使员工评先评优工作更科学、全面和准确。综合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并作为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等学年评优的主要依据。员工毕业时总评一次,作为对毕业生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综合评定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程序是在德、智、体三个单项评分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学年综合评分和四年总综合评分。三个方面所占的比例分别是:德育素质占22%、智育素质占68%、体育素质占10%。

第三条 评分办法是在个人总结、班组评议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分小组进行民主评分,评分统计工作在院(系)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 员工在校四年中,各学年所受的奖励及处罚均在该学年的综合评分中进行加、减分。奖励加分有以下几类:

1、德育方面的奖励分,包括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通报表扬,广播及各级报刊采用稿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调查报告和文娱体育比赛获奖等项的奖励加分。

2、学习奖励分,包括各专业学习竞赛优秀奖和科技发明及科学研究奖的奖励加分。

奖励分均加入对应单项素质栏内。处罚分均对应员工所受的各级各类处分和批评,从综合分中进行减分,总分不保底。

第五条 院(系)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员工有3分以下的奖励及处罚权,校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员工有5分以下的奖励及处罚权(综合分值)。

第六条 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先进班集体等项的评定办法详见《太阳成集团员工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有关问题说明

1、三好员工的评比,依照《太阳成集团员工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通过积分按10%比例在同班符合条件的员工中以积分高低顺序、自上而下取定。

2、优秀员工干部的评定,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在班内符合条件的各级员工干部中评出。每50人以上的班评定2名,50人以下的班评定1名。未在班中担任职务的校、院(系)员工干部及团的干部,除与同班同学一起参加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评比外,还可参加校、院(系)员工会优秀员工干部的评比。

3、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包括考查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5分或60分的员工不得被评为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

4、受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员工不得评为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

5、国家级先进班集体,颁发资金600元,省级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400元,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和先进集体除颁发奖状外,分别奖励活动经费300元和200元。

第八条 本《办法》由员工工作部负责解释。

最近更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12-13]
20190726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1)[12-13]
关于“创先争优”中综合评定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中的疑问点解释[09-14]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员工综合评定办法(修订)》的通知[09-13]
太阳成集团员工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修订)[09-12]
太阳成集团员工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09-12]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员工奖励规定(修订)》的通知[09-12]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孙越崎优秀员工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09-12]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09-12]
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09-12]